记者韩敏霞报道 2008年10月10日,辽宁省辽西乐器行从兰考县一乐器厂购进了一批古筝,其中一把不久裂开,该行将古筝发回乐器厂,要求修理,但厂方迟迟不予修理。双方多次交涉无果,无奈之下,辽西乐器行向兰考县质监局求助。
接到求助电话后,兰考县质监局稽查大队随即与辽西乐器行取得联系,并多次到乐器厂进行协调,厂方最终答应了乐器行的要求,10天内把修理好的乐器寄回辽宁省辽西乐器行。